时间:2012-01-06 15:45:38 浏览:196次 消息来源:

晋企函[2011]38号
关于开展2011年全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省级直属担保机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现将2011年全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检查验收合格,按照国办发[2006]90号文件要求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
2011年全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三、报送系统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p//coids.sme.gov.cn)”将于1月10日开通。请各地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陆该系统,或登陆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点击首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网上的信息报送系统说明要求进行填写和上报。
四、报送时限
请各市组织本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于2012年2月2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向省中小企业局报送2011年全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情况,省局审核汇总后在2月29日前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市中小企业局要认真审核,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