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7月28日讯(实习记者 贺宏丽)昨日,第四批“太原市优秀人才”、“太原市特聘专家”和“太原市青年学科带头人”选拔工作启动,材料申报至8月10日截止。
申报程序为本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报各县(市、区)委或市直各主管部门,最终交由专家评审组评审。通过评审和太原市人才工作领导组审定者,可按月享受相应的奖励津贴,并享受科研立项、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政策倾斜。
申报条件分别为:太原市优秀人才:在各行业技术领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取得重大创新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省以上表彰的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在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中有重大创新措施和科学管理方法,所在单位管理水平以及综合指标达到省内、市内同行业前列,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高级管理人才;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成绩优异的各类高技能人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大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和各类农村实用人才;从事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在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中成绩突出,受到省以上表彰的各类社会工作人才。
太原市特聘专家:退休后通过返聘等形式积极发挥作用的历届省、市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担任专业协会副会长以上职务的各类知名老专家;来并从事各种科技服务和智力开发活动或创办、领办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国内知名专家和海外高层次人才。
太原市青年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本学科领域或行业成绩突出,有创造性成果,达到市以上领先水平,受到市以上表彰的各类拔尖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