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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小企业局文件
晋企发[2008]120号
关于举办2008年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
“山西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各有关企业:
为实施 “ 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 ” ,提高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促进我省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 2008 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 [2008]11 号),今年我局将继续分期举办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 “ 山西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培训班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讲师
1 、培训内容
国家宏观调控及产业政策,中小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职工权益保护等),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技能(包括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等)。
2 、授课讲师
培训班聘请清华大学和国家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知名教授和管理实战型专家授课,层次较高,生动活泼,内容务实,这是多年来我省银河培训少有的。
二、培训对象
全省成长型中小企业和优势民营企业副总经理以上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每个企业限 3 人参加。参训人员须认真填写《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学员登记表》(附件 1 ),并在参加培训时一并带来,由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办理培训注册事项。
三、培训办法
培训工作由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承办,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 9 月 22 日 至 9 月 26 日 在奇村山西工人疗养院举办。名额分配:太原( 50 人)、阳泉( 30 人)、大同( 30 人)、临汾( 50 人)、晋城( 30 人)山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70 人), 9 月 22 日报到。
第二期: 10 月 7 日 至 10 月 11 日 在奇村山西工人疗养院举办。名额分配:吕梁( 40 人)、忻州( 30 人)、运城( 30 人)、晋中( 50 人)、长治( 40 人)、朔州( 30 人)、山西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40 人), 10 月 7 日 报到。
四、培训费用
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是针对中小企业的、由国家财政资助的公益性培训。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包括场地费、授课费、教材费),统一安排食宿,参会学员收取部分食宿费,每人 350 元。
五、具体要求
1 、各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培训人员申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的联系协调,要严格按照通知“培训对象”的要求,确实选送成长型中小企业和优势民营企业副总经理以上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不得减员。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严把报名关,把在限的国家扶持资金用实用好。
2 、各市中小企业局接到通知后,要尽快落实本市参训人员。务必于 9 月 18 日 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有关情况表》(附件 2 )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到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培训部,并通知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各市要确定一名负责培训工作的人员带队参加会议。
3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 “ 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 ” 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省银河培训任务。
4 、由于太原发往奇村的公共汽车班次较少,建议参加培训的学员先乘车到忻州市长途汽车站,再转乘车到奇村工人疗养院;带车的学员,可从大运高速公路顿村出口下高速,再前往奇村较方便。
六、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局科教处
联 系 人:文 渊 联系电话: 0351-5607049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培训部
联 系 人:陈晶晶 李美林
传 真: 0351-7030079
联系电话: 0351-7860067 13007086672 13753169439
忻州市奇村山西工人疗养院康复中心:
电话(报到联系用): 0350-3683312
附 件:
1: 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学员登记表
2、 参加培训人员有关情况表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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